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

来源:贵州泽富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2-02-17 浏览次数:890次

裁判结果

终结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(2021)黔06民终725号《民事判决书》的执行。

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,两年内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。


裁判日期

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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