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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结果
终结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((2021)黔0628民初807号《民事判决书》的执行。
如被执行人贵州天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义务,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。
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。
裁判日期
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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