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

来源:贵州泽富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1-06-29 浏览次数:939次

法院认为

本院认为:在执行过程中,申请执行人石阡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付清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第(六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
裁判结果

终结本院(2021)黔0623执1524号案件的执行。

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。


裁判日期

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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